云南出台新政:无证明的改善型住房算二套房
美编 胡强俊 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市场调控,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昨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中明确,云南省将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二套房贷政策,应用差别化利率,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未还清原住房贷款,且不能提供自住改善型二套住房有效证明的借款人,不得享受首次贷款优惠政策,一律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此外,意见中还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住房税收政策、商品房转让管理、商品房预售监管、土地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意见中指出,云南省力争到2012年,基本解决31.5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 住房供应 增加中小套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意见中明确,要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按照促开工、促上市要求,对正在报批、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正在报批项目,各级国土、规划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审批进度,特别是对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限时审批完结。对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应尽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销售。 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有效改善供应结构,合理控制供应时序,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对房价上涨偏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量。 ■ 抑制投资投机 无证明改善型住房算二套房 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二套房贷政策,应用差别化利率,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对已还清原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改善型二套住房的借款人,享受首次贷款优惠政策;对未还清原住房贷款,且不能提供自住改善型二套住房有效证明的借款人,不得享受首次贷款优惠政策,一律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云南省优惠契税将取消 住房税收政策方面,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减免时限按照国务院要求由两年恢复为5年,个人所得税和住房交易契税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征收。取消权属登记费和个人买卖住房交易手续费的减免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10月,云南省出台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放宽普通商品房契税减免征收范围,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含二级市场购房)的契税执行0.5%的税率;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5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执行1%的税率;将别墅除外的其他非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税降至1.5%。而昨日正式出台的意见中明确,住房交易契税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征收,即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执行1%的税率,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5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执行1.5%的税率。 此外,还再次重申要加强商品房转让管理。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销售备案管理,对已办理预售备案登记、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购买人,不得转让其商品房。 ■ 整顿房地产市场 开发商卖房要明码标价 云南省还将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则上应按照规划批复规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确需分期分批办理的,必须报经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所有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预售资金必须专户存储,并确保全部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得挪作他用。该政策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并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严厉打击囤地炒地 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方面,将健全协调统一、高效联动的执法监察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税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价格欺诈、哄抬房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偷税逃税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土地招拍挂 综合评标搞试点 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土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对新出让的土地项目,要根据项目规模和建设周期,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开发资质、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和相应的处罚条款。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年内选择1个~2个城市开展全省土地招拍挂综合评标试点,探索经验,逐步推开。 土地作为房地产开发中的重要部分,但在土地招拍挂过程中,价高者得成为了开发商拿地的唯一标准。对此,云南省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也将对这一现象进行探索和完善。 □ .杨.春.雁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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