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汇财金融投资(08018):委任非执行董事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委任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羅啟邦先生已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委任非執行董事 匯財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各自為一名「董事」)會(「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羅啟邦先生(「羅先生」)已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 羅先生的履歷詳情載列如下: 羅啟邦先生,45歲,於二零零二年獲得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樓宇建築管理學士學位。羅先生自二零零三年擔任萬通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該公司主要於香從事旅遊服務管理、票務服務及旅遊車。彼自二零一零年擔任萬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該公司主要從事精品酒店管理。 羅先生通過在多個行業協會的服務為旅遊業界作出貢獻。羅先生擔任旅遊業監管局、旅遊業監管局守則及指引委員會以及牌照委員會成員、香旅遊業議會內地來旅行團事務委員會觀察員、香旅遊專業聯盟主席及香入境團旅行社協會副主席。 彼亦於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二四年分別擔任香旅遊業議會的名譽司庫及理事。羅先生曾擔任香特別行政區二零二一年選舉委員會(第一界別-旅遊界)成員。 羅先生自二零二五年擔任香善德基金會董事,自二零二三年擔任促進殘疾人士就業諮詢委員會成員,並自二零二二年擔任社會企業諮詢委員會成員。彼亦自二零一三年服務於香青年聯會,擔任的職務括常務會董、財務長及參事。 羅先生自二零一八年擔任香飛鏢賽事裁判總會主席,並自二零二零年擔任中國香飛鏢聯合總會創會兼榮譽主席。 羅先生亦自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三年擔任香會計師公會調查小組A組成員。 羅先生曾於以下在香註冊成立並以撤銷註冊方式解散的私人公司擔任董事:公司名稱 撤銷註冊前主要業務活動 解散日期 萬有限公司 投資控股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萬士昌有限公司 投資控股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添萬利國際有限公司 物業投資及貿易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上述公司已根據香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751條以撤銷註冊方式解散。據羅先生所知及所信,上述公司已終止業務,且在以撤銷註冊方式解散時具有償債能力。 於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所披露外,羅先生並無(i)持有任何其他重大任命及專業資格;及(ii)於本公司或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 於本公告日期,羅先生(i)於過去三年並無出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職位;(ii)與任何董事、本公司高級管理層、本公司主要股東(「股東」)(具有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或控股股東(具有GEM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概無任何關係;及(iii)並無於任何股份中擁有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權益。 根據羅先生與本公司訂立的委任函,羅先生已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任期由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送達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羅先生於本公司之董事職務須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並須遵守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及GEM上市規則所訂明的其他相關條文。 根據委任函,羅先生享有月度董事袍金為10,000元,此乃經參考其背景、資歷、經驗、於本集團的職責及責任以及現行市況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其他資料須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50(2)(h)至(v)條之規定予以披露,亦無有關委任羅先生為非執行董事之其他事宜須敦請股東垂注。 董事會謹此熱烈歡迎羅先生加入董事會。 代表董事會 匯財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田一妤 香,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田一妤女士,執行董事兼本公司行政總裁田煥昕女士,執行董事余鈞楠先生,非執行董事羅啟邦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韓銘生先生、鄧澍焙先生及洪嘉禧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各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刊登之日在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hkexnews.hk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網頁至少保存七日及於本公司網址www.finsofthk.com刊載。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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