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冠轈控股(01872):(1)执行董事辞任(2)委任非执行董事及(3)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时间:2025年10月21日 19:01:18 中财网
原标题:冠轈控股:(1)执行董事辞任(2)委任非执行董事及(3)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香港 交 易 及 結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香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概 不 負責 , 對 其準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 , 並 明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

Guan Chao Holdings Limited
冠轈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72)
( 1 )執 行 董 事 辭 任
( 2 ) 委 任非執 行 董 事

( 3 ) 董 事 委 員 會 組 成 變 動
董 事 會 宣 佈 , 自 20 25 年 10 月 21 日起 :
( 1) 黃 慧 敏 女 士 已 辭 任 執 行 董 事 及提 名 委 員 會 成 員 ; 及( 2) 董 文鶯 女 士 已 獲 委 任 為非 執 行 董 事 及提 名 委 員 會 成 員 。

執 行 董 事 辭 任
冠 轈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董 事 」)會(「 董 事 會 」)謹 此 宣 佈 , 由 於黃 慧
敏 女 士(「黃 女 士 」)希 望 投 入 更 多 時 間處理 其 他 事 務 , 彼 已 辭 任 執 行 董 事 , 自 2 0 2 5
年 10 月 2 1 日起 生 效(「 辭 任 」)。

黃 女 士確 認 , 彼 與 董 事 會 並 無 意 見 分 歧 , 亦 無 與 辭 任 有 關 的 事 宜 須提 呈 本 公 司 股
東(「 股 東 」)或香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聯 交 所 」)垂 注 。

董 事 會 謹 此 衷 心 感 謝黃 女 士 於 任 職 本 公 司 期 間 所 作 出 的 寶 貴 貢 獻 。

委 任非執 行 董 事
董 事 會 亦 宣 佈 , 董 文鶯 女 士(「 董 女 士 」)已 獲 委 任 為非 執 行 董 事 , 自 2 0 2 5 年 1 0 月 2 1
日起 生 效 。

董 女 士 的 履 歷 詳 情 載 列 如 下 :
董 女 士 , 4 1 歲 , 於 2 0 1 9 年 取 得 國 家 開 放 大 學 工商管理 學 士 學 位 。 彼 於 金融 領 域 擁
有 豐 富 經驗 。 於 2 0 1 5 年 6 月 至 2 0 2 1 年 1 1 月 , 董 女 士 擔 任 上 海 中滙 金 投 資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綜 合管理 部 總 經理 及 集 團 合 夥 人 , 該 公 司 專 注 於 私 募 股 權 及 風 險 投 資 領
域 。 在 任 期 間 , 董 女 士 於 投 資 決策 委 員 會 中 扮 演 關 鍵 角 色 , 並 主 導 多 個 基 金 的 集
資 、 投 資 、管理 及 退 出 流 程 。

自 2 0 2 2 年 9 月起 , 董 女 士 擔 任 南 京 中 潤 厚 德 私 募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合 夥 人 , 專 注
於 私 募 股 權 基 金業 務 , 包 括 集 資 、 投 資 、管理 及 退 出策 略 。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 , 除 上 文 所 披露 者 外 , 就 董 事 會 經 作 出 一 切 合理 查 詢 後 所 深知 及
盡 悉 , 董 女 士 ( i ) 並 無 於 本 公 司 或 本 集 團 任 何 其 他 成 員 公 司 擔 任 任 何 其 他 職 位 ; ( i i )
於 過 去 三 年 並 無 於 其 證 券 在香港 或 海 外 任 何 證 券 市 場 上 市 的 任 何 其 他 公眾 公 司 擔
任 任 何 其 他 董 事 職 務 ; ( i i i ) 與 本 公 司 任 何 董 事 、高 級管理 層 、 主 要 股 東 或控 股 股
東( 定義 分 別 見 聯 交 所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上 市規 則 」))並 無 任 何 關 係 ; ( i v ) 並 無 於 本
公 司 股 份 中 擁 有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香港 法 例第 5 7 1 章 )第 X V 部 所 界 定 的 任 何 其 他 權
益 ; 及 ( v ) 並 無 任 何 其 他 主 要 委 任 及 專業 資 格 。

董 女 士 已 與 本 公 司 訂 立 委 任 函 , 任 期 為 三 年 。 根 據 本 公 司 組 織 章 程 大 綱 及 細 則 ,
董 女 士 須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上 輪 值 退 任 及 膺 選 連 任 。 根 據 該 委 任 函 , 董 女 士
有 權 收 取 董 事 袍 金 每 年 1 2 0 , 0 0 0港 元 。 上 述 董 事 袍 金 由 董 事 會 參 考 董 女 士 的 相 關 經
驗 及 資 格 、 彼 於 本 公 司 的 職 務 及 職 責 以 及 當 前 市 況 釐 定 。

除 上 文 所 披露 者 外 , 董 女 士 已確 認 ,概 無 其 他 資 料 須 根 據 上 市 規 則第 1 3 . 5 1 ( 2 ) ( h )
至 ( v ) 條 予 以 披露 , 亦 無 有 關 彼 獲 委 任 為非 執 行 董 事 的 任 何 其 他 事 宜 須提 呈 股 東 垂
注 。

董 女 士 已 根 據 上 市 規 則第 3. 09 D 條 的 規 定 取 得 合 資 格 就香港 法 律提 供 意 見 的 律 師 行
的 法 律 意 見 , 並 已確 認 彼理 解 其 作 為非 執 行 董 事 的 責 任 , 以 及 向 聯 交 所 作 出虛 假
聲 明 或提 供虛 假 資 料 的 可 能 後 果 。

董 事 會 謹藉 此 機 會 歡 迎 董 女 士 加 入 董 事 會 。

董 事 委 員 會 組 成 變 動
於 辭 任 後 ,黃 女 士 將 不 再 擔 任 本 公 司提 名 委 員 會(「提 名 委 員 會 」)成 員 , 自 2 0 2 5 年
10 月 21 日起 生 效 。

於 委 任 董 女 士 為非 執 行 董 事 後 , 董 女 士 將 獲 委 任 為提 名 委 員 會 成 員 。

承 董 事 會 命
冠 轈控 股 有限 公 司
聯 席 主 席 兼 執 行 董 事
陳率 堂
香港 , 2 025 年 10 月 21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董 事 會 包 括 執 行 董 事 陳 率 堂 先 生 、 Z h a n g X i a o y a n g 先 生 、 孟 禧 臻
女 士 及 金 哲 輝 先 生 ;非 執 行 董 事 董 文鶯 女 士 ; 及 獨 立非 執 行 董 事 周 永 東 先 生 、譚 日 健 先 生 及 吳 慶 先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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